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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我国药品包装更替 然市场规范尚需时日

发布时间:2021-10-26 10:35:09 阅读: 来源:脚轮厂家

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所有医药企业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否则不得上市销售。从目前来看,换包装对药企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只是在规范行业进程中的1种阵痛。业内人士认为。

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07年10月1日起,所有医药企业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商标和商品名不得大于通用名,否则不能上市销售。

近日,记者访问了北京的几家大药店发现,货架上摆放的部分药品已使用新包装,新包装上通用名都比较明显。如1些感冒药,包装上除印着快克、感康之类的名称外,在显眼的地方还印有复方氨酚烷胺字样;牛黄消炎片,嘉恒商标明显小于通用药名字号; 新康泰克字体已缩小,其通用名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则 放大。但还有很多摆在架子上的药品仍保持原貌,把药品的商品名放在最明显的位置。

药品要全部换上新包装还需1段时间,由于旧包装的药品还未售完。北京京卫大药房的相干人士向记者表示。

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

据了解,目前同1种药品通常有多个厂商生产,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建立自己的品牌,常常给自己的药品注册独特的商品名以示辨别。这样就使得含有1样化学成分的药品,因生产厂商、剂型不同有了5花8门的药名,让人眼花缭乱,不但给老百姓带来了选择上的困惑,对缺少药物知识的患者还容易造成重复用药和误服药物一户一宅多出面积会被强拆吗

为此,《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105条规定,在药品新包装上,通用名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色采必须1致,并符合以下要求:横版标签须在上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标签须在右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容易辨认的字体;字体色采应使用黑色或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深色背景构成强烈反差。另外,药品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书写,其字体和色采不得比通用名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规定》正是针对1些药企故意用1些新奇的商品名糊弄消费者,并借机提价而出台的。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规定》实行后,这类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老百姓反应不1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该政策的出台是为老百姓的用药提供实惠的措施,但老百姓的反应却其实不1致。

很多市民对《规定》持欢迎态度,认为现在的新药多得数不清,分不清药品,价格又很贵,常常同1种成分的药品,由于名称不1样在价格上有很大的差别,去买药时全凭医生和药店的工作人员推荐,常常多花了冤枉钱。

其实每种药品都有1个按其化学成分肯定的法定名称,即药品通用名。专家介绍说,由于同1种化学成分的药品可能由不同的生产厂商生产,有的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和其他厂商的辨别开来,会给自己的产品起1个商品名,或是注册1个商标。这就容易造成消费者误用、重复用药等现象。

之前不知道‘羟氨苄青霉素’是什么东西,现在才知道其实它就是‘阿莫西林’这样的抗生素类药品。 在药店买药的林女士向记者表示,现在药品突出通用名,以后买药只记住通用名,方便多了。

采访中,1些老人表示原来的药名比较好记,现在的名字太长反而不好记。原来的药名已叫了10多年,现在1下子改成了别的名字,还真有点不习惯。

比如什么酚烷胺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片这些名字对上了年纪的老人来说记起来确切比较困难。药店的工作人员反应说。

统1药品名对药店、医院和消费者来说应当是更方便了。之前,由于相同的药品有几个乃至几10个不同的商品名,医生开处方要记很多药名,很麻烦。该工作人员认为,现在药品标识更清晰,消费者在购买时1目了然,药品的接受程度自然就高了。 将药品新包装进行到底

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药品新旧包装共存的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规定》的实行有1个过渡期即将遭遇强拆怎么办,10月1日是最后期限,即10月1日以后再生产的药品包装必须按新规实行,但之前所生产的药品包装如果符合原来的规定,也允许流通。

据悉为什么强拆后没人来谈判,10月1日以后生产的药品的包装,如果不合规定,有关部门将会按相干规定进行处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明确表示,如果药企不按规定换新包装,根据《药品管理法》第5104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当几个乃至10几个药品都以类似的面孔出现在药架上时,单个药品之前的宣扬不就白费了吗?药企该如何应对?有关药企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后药企除更重视企业品牌的宣扬外,还会加大终真个广告投放,如在药店摆放宣扬单张等,让老百姓对企业与产品有更多的了解。

从目前来看,换包装对药企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只是在规范行业进程中的1种阵痛。业内分析人士认为。

在采访中,几大药店的相干负责人都表示坚决实行和落实国家的规定及政策,绝不采购10月1日以后生产却没更换包装的药品。药店还将对员工进行相干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准确解答消费者关于药品新包装方面的疑问,积极提示消费者购买新包装药品。